第一篇:职称认定
一、申报条件
二、个人首次网上申报流程
三、单位用户开户申请简要指引
四、单位系统审核操作指引
五、申报提交材料清单
六、表格标准格式
第二篇:职称评审
第三篇:常见问题解答
一、个人用户问题解答
二、单位用户问题解答
咨询电话:020-3462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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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浏览:http://www.pyrc.com.cn/ → 培训业务→ 职称申报指南
概 述
目前职称取得的方式有3种:认定、评审、考试。
认定:是指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按照有关规定,从德、 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由相应的人事(职改)部门认定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评审:是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组建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进行评定。
考试: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职称基本原则:符合认定条件的通过认定方式办理,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再考虑评审和考试。3种方式的区别如下表:
注:“以考代评”指对某些实行全国统考的专业,不再设置评审委员会,通过考试的人员即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
第一篇:职称认定
职称(专业技术资格)是科学、技术领域中对专业技术人员授予的头衔,是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活动中的地位的标志,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就、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或学识、智慧、才能的综合反映。
一、申报条件
●对国家承认的中专(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近(申报小学以上教育类和建筑类要求对口)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即可申报考核认定职称。申报要求必须是全日制毕业的学历。
●按照不同的学历条件及工作年限,可参照下表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网上申报简要流程表:
二、个人首次网上申报流程:
内容填写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
①上传的相片必须与《贴资格证相片页》的相片一致,要求大一寸免冠近期照片。
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内“认定专业”的填写请参考《广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一览表》(点击下载),如建筑设计职称,认定专业统一填写为“建筑设计”。
2、学历(学位)教育情况:
毕业院校(学校公章名称)、毕业时间(毕业证右下角日期)、详细专业(毕业证上的详细专业名称)的填写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信息一致,学历、办学形式、专业名称均可在系统上选择,记录顺序号应以现申报职称的对应学历作为首条记录,由高至低录入,即第一条记录为1,第二条记录为2。上传毕业证及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按实际工作经历时间衔接有序地填写,现工作单位的结束时间不用填。如在现工作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未满申报的条限要求,除在系统上填 写以外,还须提供往前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依据。
4、见习期奖惩情况/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
见习期奖惩情况填写的是见习期内的获奖纪录(即毕业后一年内的奖惩情况),如在此期间无获得过任何奖项,均填写为“无”。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应围绕岗位的本职工作内容尽可能详细地撰写,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上。
5、专业技术资格历史情况:
此栏填写的是在申报此职称前已取得过的职称资格(不含各类上岗证或资格证等内容),如无相关内容可忽略不填。
6、参加学术团体情况:
以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如无相关内容可忽略不填。
7、证书、证明材料:
点击“上传附件”、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如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提供对应的上岗证也必须上传(如公证号证或律师资格证等),其他情况必须的证明材料。
档案不在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的还须上传P5的(1)—(4)项材料。申报认定中级资格,请把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页面上传至系统。
8、完成并送审:
填写完毕后,请点击“同意”并“送审”,完成个人操作部份,提交至单位审核,由单位在系统上加具意见后系统送审至“广州市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代码为800217),并QQ登记初审(1414401685)。
法人单位用户申请简要指引:
步骤1:由单位选定系统管理员(申报人不能同时作为审核人),该管理员先在人社局网站“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为“个人用户”,然后点击“单位用户申请”入口(见图示4),用已申请的登陆名和密码登入填写其他信息,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后保存并下一步(见图示5)。
步骤2:点击“申请业务管理员权限”(见图示6红色字体),进入到(图示7)所指位置选择“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步聚3:选择“法人单位”后(图示8位置),进入(图示9位置)选择呈报主管部门内搜索“广州市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或代码“800217”,然后按“申请权限”。返回登陆界面下载打印“职称业务系统用户开户申请单”填写好盖上单位公章交到审批部门进行现场开通。
单位系统审核操作指引:
法人单位操作常见问题解答:
1、 若申报人需修改申报资料,法人单位该怎么操作?
答:在单位还没审核的情况下,可通知个人在系统上直接回收后修改。若单位已审核,系统操作员可在
处理意见(外部流转)选择退案,退到个人进行修改。
2、法人单位审核通过后,如何提交上一级?
答:正常情况下,法人单位审核通过后,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像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其上报的主管部门应选番禺区教育局;但如果申报人的人事档案挂靠在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如公办学校里的代课老师),则其上报的主管部门应选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提交到区人才办后请先致电34626612登记网上审核,待人才办通知审核通过后,通过单位系统生成报表并在基层部门意见及认定小组意见栏内签名盖章,表格一式一份连同网上上传的材料之原件、复印件一起提交到区人才办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五、申报提交材料清单:
六、表格标准格式:
考核认定申报表(一)标准格式:
信息录入表(二)
相片页(三)
补充说明:
1、考核认定申报表(一)由单位系统生成一式一份,必须符合共4页,双面打印的要求。
2、 信息录入表(二)及相片相(三)均要求一页单面打印,贴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与上传的照片同底)。
3、 基层部门及考核认定小组意见由单位盖章。
第二篇:职称评审
职称可通过三种方式取得:认定、评审、考试,第一篇已介绍了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对口的情况可通过初次认定的方式申报,对于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对口的情况,可选择通过评审的方式取得。
职称评审一般要求
第三篇:常见问题解答
个人用户:
1、填写的时候,选择不到本单位的信息,如何处理?
答:请联系所在单位,让法人单位将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办理职称业务”),传真到83557984办理开通,等待两个工作日后再操作。
2、我忘记了登录名和密码,该如何处理?
答:可以通过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密码,请在登陆界面点击“忘记密码”。链接如下:
http://www.gzpi.gov.cn/vsgzhr/RememberPassword.htm
3、我注册时发现身份证号码被别人注册,如何处理?
答: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目前不包括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招考和高校毕业生)所有用户信息是共用的,曾经通过该平台办理过业务的用户(如曾经通过该平台进行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使用评审系统时不需重新注册,只需直接该系统即可。
4、如何修改个人资料和密码?
答:登陆系统后,点击“返回门户”,在我的门户中找到“资料修改”和“密码修改”。
5、个人注册时填写的单位名称不是我现在的工作单位,个人送审后发现办理情况里的所属单位显
示我注册时填写的单位名称,请问如何修改?
答:登陆系统后,点击右上角“返回门户”,在我的门户右上角选择“资料修改”,把资料里的工作单位改为现工作单位,然后注销、重新登陆系统把送审的资料回收再送审一次即可。
6、评职称对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有什么要求?
答:我处受理申请的对象:A、人事档案挂靠在我单位的人员;B、工作单位在番禺区,人事档案在
广州市外且经得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对人事档案和工作单位均不在番禺区的,我处不受理。
(人事档案在广州市内机构管理的,须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申报。)
7、申报通过后的职称档案如何处理?
答:申报人员评审通过后,证书发给个人,职称档案必须归入个人的人事档案。职称档案记录着评
审过程和评审意见,是作为证书遗失补办、资格确认、鉴别真伪等的凭据,所以非常重要,申报
人员应妥善处理好,具体办法有:
A、由原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接收函,交到我处办理转档手续;
B、如果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可在我中心办理档案挂靠,由我中心协助代理人员完善个人档案并提供保管服务(详情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单位用户:
1、我在申请单位开户时候选择不到我的单位信息,如何处理?
答:让法人单位将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办理职称业务”),传真到83557984办理开通,等待两个工作日后再操作。
2、单位系统如何添加管理员?
答:登陆后进入职称业务审核——用户管理——添加业务用户(该用户必须已注册为个人用户)。
3、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已进行审核,该如何打印报表,如何修改填写有误的资料?
答:个人用户需要把信息送审以后才可以通过单位系统生成报表打印。送审后发现信息有误,在单位未审核情况下,个人可通过“回收”功能收回进行修改。如果单位正在或已经审核的情况下,联系单位在处理意见(外部流转)退案后修改。修改以后重新报送到单位审核,并需要“重新生成报表”,下载打印。
职称相关资讯参考网站: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
广州市考试信息网
学信网
番禺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