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的转入(租赁员工入职时办理)
租赁员工入职租赁中心前并已在本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人才租赁中心填写《公积金转移申请》(并提交原单位公积金登记号),当场办理转入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出(租赁员工离职时办理)
方法(一):
已离职的租赁员工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新工作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到人才租赁中心当场办理转出手续。
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需注明:
1、工作单位全称;
2、工作单位公积金登记号。
方法(二):
已离职的租赁员工可致电我中心索取租赁中心全称及公积金登记号,由接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广州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
电话:84638810、84638809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办公大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