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2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
(二)18—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三)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能接受周末半天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 、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方法步骤,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一)报名
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9∶00至2022年1月26日17∶00。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按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报考岗位需要)、《广州市番禺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报名后可自动生成,打印后手写签名并扫描)、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3)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2年1月27日12: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现场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番禺人才网通告。
(2)审核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办公大楼二楼(市桥汽车站西门南侧)。
(3)需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广州市番禺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工作经历证明(如报考岗位需要)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4.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通告的规定和《广州市番禺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通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招聘中填报和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等内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自行登录番禺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人数不足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按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番禺人才网公布。
3.政策性加分
(1)加分规则:进入面试的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与报考岗位在同一镇(街)的,可享受政策性加5分,直接在笔试分数上追加。
(2)政策性加分审核。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现场审核点提交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点地址及证明材料说明详见附件1和附件2。
(3)加分结果公示。经审核确定加分的考生,加分情况将在番禺人才网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成绩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同分,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3.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番禺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招考职位安排到各镇(街)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管理,由各镇(街)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
四、防疫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1.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出示“粤康码”为绿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方可参加。
2.“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本通告由番禺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9213382。
附件: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