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2号)第十八条规定:“ 申请人提交审核后确需修改申报信息或申请人已通过引进人才审核需再次开通申报权限的,可由申请人本人提供情况说明经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受理权限报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将《再次开通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权限申请书》原件(须经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电子邮件至我办人才引进专用邮箱:pyrcyj@163.com。我办会致电申请人确认有关申请事宜。
三、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电子扫描件文档格式可为 pdf、gif、jpg、jpeg、bmp、png,大小不超过2M。
2.邮件主题为:再次开通引进人才入户系统申请,邮件内需含有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3.如审核中发现申请人材料存疑,确需提供纸质材料的,我办会通知本人核实相关情况。
4.《再次开通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权限申请书》的模板可登录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人才引进入户专栏或关注微信公众号gzpyrc下载。
5.如已开具过入户卡及批复,但未成功办理入户的,请将原入户卡和批复及《再次开通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权限申请书》原件通过邮政EMS寄回我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10号五楼,收件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4699620。
6.咨询电话:84699620
广州市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